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奉腳尾飯
當死者生命在彌留狀態時、家屬便要開始準備有關喪禮的一切、直到死者臨終時、便要取下正聽的天公爐、以布或米篩遮住神明和祖先牌位、稱作遮神、家屬在死者身上蓋水被、(白布中央縫上紅綢的被單),以銀紙或石頭為枕、並在死者腳邊供上腳尾飯,使死者不至於挨餓、一盞白蠟燭、作長明燈、照明陰間的路、並以白布或厚紙、寫上死者的姓名、生卒年月日時、作為魂帛暫,代神主牌位供於正廳一角、燃燭燒香、稱為「豎魂帛」。此外大門上也要貼上嚴制﹝父死時用﹞慈制﹝母死時用﹞或喪中等字樣、告知左鄰右舍家中有喪事。

 

接板(接棺/接大厝)
當屍體要準備入殮前、得先準備好棺木、稱為買壽板、擇吉日吉時將棺木接回家來途中若有經過橋或十字路口時、需沿途置留銀紙和紅布一條,稱為放紙、棺木運到家時、稱為放板、棺木運到時、由喪家的子女或媳婦在門外跪接、稱為接板或接棺、棺木進屋時、得頭先進、以便入殮時頭內腳外、要放板前、得先在左鄰右舍的門口貼上紅紙條、作為避邪用。

 

辭生
死者在被裝入棺木入殮前、家屬為其準備的最後一次告別餐宴、既為辭生、告別餐宴必需是六葷六素十二道菜、家屬也要請一位好命的人來、把這十二道菜一一端起、每端一道菜便說一句吉祥話、且作挾菜給餵死者吃的樣子、但是有些地方無此辭生風俗。

 

孝飯
當死者已被裝入鋪者庫錢、銀紙及生前用品的棺木、封棺大殮、後翌日清晨家屬就要為死者準備孝飯、又稱奉飯(現今通稱拜飯)、對待死者的餐飲與生活作息如生前一般、黎明後供奉盥洗用具早餐、香、銀紙;

黃昏時再上香供其晚餐、如此直到滿七或百日結束為止、才改為初一、十五晨昏各拜一次,直到對年才不再供奉祭拜;到了合爐後、則依年節祭拜的方式。

作七
死者逝世後、每七天為一次祭拜的重要日期、負責祭祀者的身份也不同、俗稱作七,頭七是由孤哀子負責、二七是由媳婦負責、三七是由出嫁的女兒負責、四七是由姪女們負責、五七是由出嫁的孫女們負責、
六七是由出嫁的姪孫女或曾孫女負責、七七或稱滿七由孤哀子負責,但是客家人以四七為女兒七,又因現代為工商社會、有將七七四十九天改為二十四天的、既頭七、七七各七天外、其他各以每隔二天為一七的計算方式。
 

作旬
原本死者於作七結束後、家屬會繼續作旨的祭拜,每十天為一旬、共有四旬、來祭拜四位十殿閻王的判官。
當五旬時是第九十九日不作、而改於次日舉行作百日,一般各地有將作七和作旬混為一談者、而只作七不作旬。

作功德
一般喪家在死者出殯的前一晚或數晚、延請專門的道士或和尚為死者舉行超度或供養的法事、以死者的名義施行功德、用意是為死者贖去生前的罪業、既稱作功德。

家奠/公奠
原本死者未出殯前、曰奠不曰祭,所以在出殯的當天、佈置好供眾多親朋好友告別致禮的大靈堂、這也是由家屬和親戚、最後一次為死者的肉體在家裡上香致禮的道別式、稱為家奠,但是一般多以家祭稱之、公奠之差別、在於除、親朋好友、外多機關團體鞠躬或捻香。


出殯
當家奠公奠完畢、也請專業的道士/師父前來誦經、封棺後、送葬隊伍發引要前往安葬的墓地或納骨塔、稱為、出殯或出山。

安葬
當送葬隊伍到達墓地、家屬依男左女右的傳統習俗跪地哭別,同時要把亡者的魂帛牌位等放在供桌前,等道士念完經、再依地理師擇定時辰準備放下靈柩、再掩土封礦、喪主必須以鐵鍬鏟下第一鏟土於棺木上,既稱為安葬。


火化
當出殯後、打算已骨灰土葬者、則將靈柩移至火化場、家屬祭拜後、由子孫點火于以燒化、既稱火化。(現今改成由火化場工作人員點火)

返主安靈
當送殯完成、將死者的神主牌位從墓地迎回家中供奉、稱為返主繼而將神主牌位等安置在一張臨時供奉的神桌,請師父/道士誦經稱為安靈。

作百日
當人逝世滿一百天時、習慣要在祭祀一番、或請道士/師父念經、舉行盛大的法會,或是家人自行祭祀。


作對年
當死者逝世滿一週年時、死者以出嫁的女兒皆要返回供奉祭拜、也有延請道士/師父誦經作法事,稱為作對年、此日結束後、才算脫去孝服。

合爐
當死者的喪期屆滿時、將供奉死者的新牌位火化、或將其香爐灰一部份放進祖先牌位的香爐內,並將死者的名字列入祖先牌位內、稱為合爐。

 

撿骨

屍體埋葬數年之後須擇黃道吉日重新開墳,撿拾清洗骨骸及陪葬金飾,再擇另一吉日在次安葬這就是所謂撿骨(撿金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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